今天,南京市召开
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成立暨
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
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正式成立
助力广大民营企业转贷续贷平安“过桥”
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,了解详情)
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第10条
近日,南京市委、市政府出台
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
(戳↑阅读全文)
为落实《若干意见》
市金融办拟定了
《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》
办法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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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原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余额1.2亿元的基础上,市财政新增专项资金2亿元,并吸纳各区财政和民营企业会员出资,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。
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
市金融办对
《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实施暂行办法》
进行了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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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暂行办法》编制的背景
受外围形势、经济周期、产业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,当前,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。其中,贷款到期转贷难造成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很多民营企业在贷款即将到期时,因为用款周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,无法及时筹措自有资金归还贷款,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进行续贷。
这种融资行为滋长了高利贷的生存空间,对正规金融形成挤压效应,大幅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。更严重的是,一旦续贷不成功,企业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,陷入困境。
什么是“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”
企业的银行贷款到期时,续贷需先还掉老贷款,然后才能获得新贷款。在这个“先还后贷”过程中,一些企业往往需要从其他渠道借钱,俗称“过桥”资金。这部分资金,往往伴随着高息。
有了“转贷互助基金”,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便能以较低利率申请到这笔“过桥费”。企业节省了成本,也化解了资金链断裂风险。
《暂行办法》的内容
《暂行办法》共六章二十五条。
其中资金来源方面明确基金总规模10亿元,来源具体为原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余额1.2亿元,市财政新增专项资金2亿元,江北新区、各区共筹集6.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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